富安娜此前复公告称,纠纷人员均曾制是富安娜的员工,其中两名曾任高管,其余曾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2007年6月,富安娜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定向增发方式向激励对象发行7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08年3月,为配合富安娜IPO上市,富安娜将所有限制性股票转换为无限制性的普通股。同时与余松恩、周西川等员工协商签署了《承诺函》,且不存在“违规胁迫”的情形。《承诺函》承诺了自签署日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在职期间不会出现的几种情形及违反承诺时违约金的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