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不支持,不过我可以支持。
政策是不支持的,每次添加减少名字,都得是作为一笔交易。只不过,交易可以是部分产权。
比如,原本上面已经有3个人了,现在多加一个人上去。多加上的人其实只是交易总的产权的四分之一的产权。各种税费之类的也只需要按照四分之一来算。
但是,有规定,抵押的房子在抵押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接受交易的,无论是加名字或者减名字。
但是有一个既复杂,又简单的办法可以实现。
比如你的父亲想加名字。
可以通过起诉你们几个人产权人。
说是他也出资了,但是你们没有给加名字,现在他要告你们。
法院会受理的。
然后开庭。
你们口头的承认的都是法庭的证据。
最后不要等判决,而是自己接受调解庭外和解。
这样的和解结果一样有法律效果的。
最后拿着法院的和解书。相当于判决书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加减名字。
法院最大,有法院的执行书,交易中心只能乖乖的给你们加名字,管不了什么单款没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