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建筑
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实专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标准属。采用新技术、节能建材、节能设施,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新建建筑的节能要实行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监理、验收和销售等全过程的严格监管,使节能设计标准得以切实实施。
2、既有建筑
采用新技术对既有建筑的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电气、炊事等方面进行改造。启动和实施供热体制改革,推行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表计量收费制。
3、可再生能源城市级示范
开展再生能源技术城市级示范活动,探索推广机制和模式,包括太阳能利用、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浅层地能利用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集成等。完善新建建筑设计规范,推行建筑物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进程。
4、新型墙材和节能建材产业化
发展节能利废建材、聚氨酯、聚苯乙烯、矿物棉、玻璃棉等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的新型墙材及建设节能建材产业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