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回准。没答有审批就建,是违法的,可能会被强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首页 > 老宅基地五户联建没有审批打地坪1500平为法吗